
婦女懷孕後,往往考慮到的是讓胎兒在不受外界幹擾的情況下,得到正常、健康地發育。因此,有些婦女對丈夫提出的第一個請求就是在孩子出世前不再過性生活。 其實,這種想法是比較幼稚的,不切合實際的。從妊娠到分娩歷經 10個月,從分娩後到可恢復性生活還要有 6~8周,也就是說將近一年不過性生活,這無論對於新婚還是已婚數年的夫婦都是難以做到的。況且,妊娠過程中,也沒有必要完全禁止性生活,但需要註意一些問題。 從受孕到妊娠的最初 3個月,胚胎內處於發育階段,附著在母體子宮內尚不牢固,如果不小心,往往容易掉下來,造成流產。所以,在妊娠的頭 3個月最好不要性交,尤其是對於那些婚後多年不孕婦女,以及曾經發生過自然流產的婦女,更要避免性交。因為性交有時可使盆腔充血,子宮發生收縮而誘發流產。
隨著妊娠月份的增加,到瞭妊娠中期,也就是懷孕4~6個月期間為安全期,發生流產與早產的機會較少,此時有節制的性生活是可以的。但每次性交的時間不宜過長,同時要註意不要強烈地刺激女方的生殖器官,性交體位以不壓迫女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