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學會-“沒事找事”-心理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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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久前,我被一傢外商獨資企業錄取,擔任采購。本來總經理明確表示,有一塊工作專門讓我負責,但是到瞭頂頭上司口中,就變成讓協助他完成工作瞭。4個月來,上司隻是分派給我一些跑腿的活兒,1周中有2到3天無事可幹。”
這是一位名叫南方的讀者寫給本報的來信。遇到這種職場困惑的人為數不少,他們在無所事事的工作狀態中感到惶恐,一個個問題接連冒出來:上司是否在排擠自己?這樣下去會不會被荒廢?是繼續堅持,還是另謀高就?
遇到這種情況,不妨先換位思考一下。某IT企業高級人事經理孫健認為,大多數用人單位都會為新入職的員工安排3至6個月的試用期。隻有在試用期間表現合格的員工才會接到下一步的工作安排。結合南方的個案,孫健的觀點是:“采購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,光靠熱情和書本知識不能解決問題。上司如果把業務交給一個對公司尚不瞭解的新人,就要冒公司蒙受損失的風險。這樣去想,就不難心平氣和。”
除瞭調整心態之外,主動出擊,早日跳出困境自然是當務之急。上海燈塔職業心理咨詢師事務所東振明為職場人出瞭兩個點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