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現1:總把玩具占為己有
案例:兩歲的津津在解決問題的時候,總是用手多、用嘴少。見到別的小朋友 拿著他的玩具玩,常常走上前去大聲喊叫:“這是我的!”然後不由分說把小朋友推倒,奪回玩具。
分析:這麼大的孩子還不太懂得“與人分享”的道理,所以,父母要逐漸鼓勵孩子和小朋友一起玩,並且給他一些時間。隨著他慢慢長大,他會懂得這個道理的。如果在他四五歲時還是欺負小朋友,那麼父母要堅決制止,並一定要讓他道歉。
提示:解決問題的時候,一定要讓孩子明白自己錯在哪裡。對3歲以後的孩子,還應指出他的行為已經傷害瞭其他小朋友。如果見孩子能善待小朋友,就應及時予以鼓勵。
表現2:口中常吐難聽的話
案例:4歲的多多開始說一些讓父母傷心的難聽話,譬如媽媽說現在不能看電視瞭或是明天不能去遊樂場瞭,他就會怒不可遏地對媽媽說:“我討厭你”甚至開始拳打腳踢。
分析